关于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上报2016年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08]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精神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我校将于今年下半年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了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前全面完成学校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请有关学院按时上报2016年我校教师自然科学成果,具体的申报要求如下:
一、成果时间:成果产生时间为2016年度。
二、成果类型: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著作、获准授权专利。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7年6月15日之前将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科技处科研科,同时提供成果复印件1份(著作提供原件,英文论文提供首页,并翻译作者姓名,中文论文提供首页、专利提供授权页),联系电话:7971144,邮箱:kjckfk@nwnu.edu.cn。
另:本次上报的科研成果同时作为2017年岗位津贴评定的依据,在下半年岗位津贴评定中再不单独上报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科学技术处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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