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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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甘科计〔2016〕16号)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17年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2017年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科技三会、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契机,重构科技计划体系,明确各类科技计划功能、定位和边界,转变政府职能,积极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按照《甘肃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科技工作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部署,更加注重改革任务落实,更加注重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更加注重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更加注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更加注重依靠科技人员和服务创新主体,通过科技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科技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计划体系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5〕78号)精神和全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求,2017年省级科技计划将启用改革后的新的计划体系,分别为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知识产权计划等5类。
二、改革举措
(一)培育专业管理机构参与项目管理。按照省级科技管理改革精神,201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将引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参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二)改进项目组织模式。2017年将改革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管理方式,创新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任务和科技需求导向,实施“自下而上申报”和“自上而下组织”的组织申报模式。对于事关全省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具有明确技术和产品目标的项目,2017年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将尝试组织部分 “重点”项目,由有关处室采用“自上而下”的模式进行组织。其它省级科技计划也要突出顶层设计,采取公开征集与定向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凝练高质量科技项目。
(三)实施科技创新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甘肃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143号)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及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甘科计〔2016〕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创新财政资金对科技的投入使用方式,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创新供需有效对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省科技厅已于2016年9月启动了科技创新劵发放工作,请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科技特派员积极申领,用于支付科技活动中开展检验检测费用。
三、组织申报原则
2017年科技计划组织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甘肃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目标,认真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和《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战略导向,紧扣重大需求,在重点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攻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把科技创新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骨干企业、解决民生难题,加强和改善科技供给;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改革重点,以科技计划为引导,努力在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绩效评价、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使用等环节取得突破。项目组织方式要突出顶层设计。以需求为导向,按照围绕创新链布局资金链的要求,采取公开征集与定向组织的方式,通过顶层设计,凝练各类重大科技项目。项目支持方向要突出区域创新。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找准科技计划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在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的兰白、天水、酒嘉、金武、平庆等区域重点配置科技资源。项目支持重点要突出企业主体。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实现传统产业现代化、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组织形式要突出协同创新。坚持产学研用结合,整合优质优势资源,瞄准全省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实施重点项目,努力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产业化。项目考核目标要突出绩效评价。突出科技创新平台搭建、科技人才团队培养、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绩效考核目标。
四、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2017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录甘肃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计划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公众用户”)。已经申报过甘肃省科技计划的用户,可继续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申报系统,第一次申报的请与科技处科研科联系,领取申报系统登录名和密码。
2、请申报者于2017年2月17日前务必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工作,待科技处审核推荐后打印项目申报书。
3、申报者可登录“信息系统”进入“项目申报”中“项目跟踪”功能,查看“项目流程” 状态, 如显示为“已推荐”,即可打印附有水印的申报书一式二份(A4双面打印,骑缝装订),经申报者本人签字后,务必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科研科联系,电话:7971144 。
4、涉密项目不得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5、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6、项目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岁,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7、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申报新上项目。正在主持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团队、杰出青年基金及创新群体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新申报1项科技计划项目。
8、重点研发计划、杰出青年基金、基础研究创新群体、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省科技厅将统一组织查新(无需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查新报告),查新结果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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