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02-22]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一)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科学技术人员,引导和鼓励上述人员参与面上项目等其他类型项目的竞争,提升区域基础研究水平,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累计已满3项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以前(含2015年)获得批准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为了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的成长,加快人才年轻化的趋势,进一步扩大优秀青年人才的遴选范围,参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政策,2017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列入限项范围。
(三)面上项目
上两年(本次指2015年和2016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7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其它要求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自然科学基金委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集中接收工作自2017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3月18-19日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我校的集中受理时间为自2017年2月20日开始,3月11日截止(3月12日至16日,学校办理校内评审、超项检查、签字、盖章、上传数据等有关手续)。
2、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2017年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三、关于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
1、《2017年度项目指南》于2017年1月中旬发行,具体在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和学校科技处公布。
2、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3、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免费下载。
4、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请向科技处或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咨询。
四、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2、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nsfc.gov.cn/
3、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4、科学技术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小军 联系电话:7971144
E-mail:kjckfk@nw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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