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甘肃省省直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采集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6-10-10]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在职、退休职工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制卡信息采集确认工作,根据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省直社保卡制卡数据采集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在职、退休教职工对每个人的《甘肃省省直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采集确认表》(下称《确认表》)中的各项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后在“参保人员本人确认签字及指纹”处签字并按指纹(右手食指),同时在表后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印在同一页面上)。
二、各单位交回《确认表》时,按《确认表》右上角标记排序,每份《确认表》后均需附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装订。
三、各单位须于2016年10月13日前将“确认表”及相关材料交回人事处社会保障科(教学9号楼1408室,联系电话:7975626)。
四、注意事项
1、《确认表》中部分信息解释:“社会保障号”即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依据身份证号自动生成,不可做修改;“证件有效期”为身份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为养老保险信息采集时教职工填写的信息,若教职工未留固定电话,则统一填写人事处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
2、每位职工需对本人“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同身份证号)、“证件号码”、“人员状态”、照片等主要信息进行认真核对,若信息确有误需修改,请用黑笔在表中相应栏进行修改,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并在修改处按手印。
3、无法亲自签名的职工可委托其他人代为确认签字并按手印(代签格式为:某某某代),但表后必须附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次社保卡制卡数据采集工作涉及全校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保卡启用后,医药补助费将直接划入社保卡,不再打至农行医保账户,个人门诊及购药可直接刷卡支付。因此,请各单位安排专人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并认真做好本单位社保卡制卡数据采集确认工作。
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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