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6-06-06]
各有关学院: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省发改委现已开展2016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拟申报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方向,重点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应用;在所属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优势,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实验研究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开发项目,工程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2、拟建设的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实验室)应拥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研究技术带头人,有较为稳定的科研团队(原则上不少于3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能满足研究开发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少于15人),有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创新机制。
3、建设方案、目标和任务定位明确、合理,技术发展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限推荐1项,并务必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1份(附电子版)和学院推荐意见报送至科技处学科建设科。
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1);
2、2016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
联系电话:0931-7971631,电子邮箱:kjczdxk@nw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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