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办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6-05-30]
各基层工会: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颂扬人民教师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由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教育厅代表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对从教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对象
在我校(包括第一附属中学、第二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等单位)任教累计满3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截止2016年9月10日,职称为教师且在教师岗位上累计从事教学工作满30年及以上。
3.过去已颁发过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的教师不在颁发范围,没有从教经历的不能申办。
二、从教年限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1.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至2016年9月10日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
2.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申报程序
1.各基层工会对照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附件1)。
2.各基层工会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填写上报《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3.校工会会同人事处组织审核各基层工会上报的申报人员,符合条件的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
4.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组织审核各地各校上报的申报人员,符合条件的,在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网站(www.gsjkww.com)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名义颁发“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和纪念章。
四、申报时间
各基层工会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和《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审核盖章后,送至校工会(理科楼318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dgh672@163.com。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931-7971460,18893700668
五、工作要求
1.为从教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对鼓励广大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有着重要意义。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通过各种途径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所有教职工,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保证及时将荣誉证书和纪念章发放到每位教师手上,将这件好事办实、办好。
2.各基层工会要认真组织、如实填写《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按时上报。
附:
1.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
2.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西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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