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暨征集2016-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6-05-04]
兰州市科技局按照市级科技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发了“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和调试,达到了上线要求,现正式启用,今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全面实行备选库管理。
即日起面向全市范围征集2016-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16年是全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的起步之年,科技计划的布局势必对未来五年全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起到不可替代的先导作用,2016-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入库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创新驱动。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探索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创新的组织管理方式。
(二)坚持市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突出企业的创新主导地位,着力打造多元支柱产业,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三)坚持科技惠民。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民生科技领域的技术创新。
(四)加强研政产合作。整合优质资源,促进研政产紧密合作、产业技术联盟集成攻关、科技服务业发展,通过企业、事业、科研机构联合开展项目攻关。
(五)聚焦兰白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现试验区内产业合理布局,助力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二、申报说明
(一)根据兰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市级科技计划为“3+3”体系,即社会发展计划、民生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平台建设计划3项科技基础专项;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3项科技创新主体计划。
(二)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常年开放,接受项目入库。市科技局将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项目入库情况,不定期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良好的入库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审答辩、立项支持。入库项目维护周期为两年,入库满两年仍未获得立项的项目,失去立项资格。
(三)为提高项目质量,加大支持强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推荐,推荐数量动态化管理。
(四)2016年度立项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各类科技计划责任处室见下表。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紧密结合兰州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明显,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二)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自筹资金落实,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预算编制合理。
(三)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
(四)进入产业化生产阶段的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批复、核准、备案)。
(五)符合申报项目所属计划类别的其他申报条件。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对外招商引资的创新类项目;
2.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4.产品或技术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相结合的项目;
5.项目承担单位获得产业发展基金或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
6.兰州市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361”行动计划在库企业和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版挂牌企业承担的项目。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同期主持或参加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超过两项的(含两项)项目;
2.曾经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没有结题验收或未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的项目;
3.曾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且未加整改的项目;
4.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的项目;
5.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须登陆“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由兰州科技网点击进入,网址:www.lzkj.gov.cn),注册成功后,在线提交项目资料,完成项目入库。
五、申报受理
项目获得推荐后,在线打印《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A4幅面、骑缝装订、不得另加封面),纸质材料务必于2016年5月27日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附件:2016-2017年度兰州市兰州市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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