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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证储备2016-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5-12-02]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发展规划处、财务处2015年9月14日《关于申报论证2016-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做好学校重点建设项目的论证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初审和预论证

        1、各类项目的责任部门尽快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初审、整合,形成拟论证项目清单,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后确定预论证项目。其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的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和学科平台建设项目,校领导分工确定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各学院需尽快向分管校领导(学科建设委员会主任)汇报沟通。单个预论证项目的经费额度原则上不低于800万元,低于800万元的项目需进行整合。   

        2、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由项目责任部门分别对各类项目组织预论证。其中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和学科平台建设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三个学科建设委员会共同组织。进行预论证的项目清单和参会人员名单需提前报发展规划处备案。参会人员必须体现专业性、学术性和代表性,分管校领导和发展规划处、财务处、项目配合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各类项目的预论证须在12月11日前完成。

        3、项目责任部门根据预论证情况,和分管校领导、发展规划处、财务处、项目配合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拟储备项目清单并进行排序,并将结果反馈给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论证报告,填写《西北师范大学重点建设项目储备申请表》,经项目责任部门审核后于12月18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

        二、通过开放论证形成项目储备库

        1、发展规划处会同财务处对各类预论证后的项目进行审核,提交学校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研究或向相关校领导汇报后分类确定拟论证项目,并将结果反馈给责任部门。

        2、从12月21日起,发展规划处、财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分类安排召开2016-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开放汇报论证会,由评议组确定拟储备项目和排序、经费额度等。

        3、发展规划处将通过论证拟储备项目提交学校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形成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库,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类项目申报顺序,作为学校申报发展项目、争取经费支持的依据。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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