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5-05-05]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甘教人[2015]11号)精神,现将我校今年职务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专业的高、中、初级职务;实验人员的中、初级职务。
二、评审条件
(一)正常晋升人员按《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1999]15号)和《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补充规定》(西师发[2013]4号)文件执行,对50岁以上人员可适当放宽校内评审条件中关于从事学生工作和研修访学经历的要求。
(二)破格晋升人员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同时须达到《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补充规定》(西师发[2013]4号)评审条件。
(三)有关学历、专业技术年限、外语、计算机、论文、年度考核、系列转换的要求按《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关于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职改办[2005]3号)文件办理。
(四)评审对象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科研成果、教学时数等破格人员必须在5月6日前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正常晋升人员必须在5月15日前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
三、申报指标
此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根据《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事人改办[2011]10号)文件精神,按照2014年9月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核定的各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编制数、岗位控制指标及现状下达申报指标并评定任职资格人员。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和各学院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的需求,正高级职务和副高级职务给各学院各下达1个申报指标,正高岗位有空缺数额的学院增加1个正高级职务申报指标,副高岗位有空缺数额的学院增加1个副高级职务申报指标。中级职务各单位负责审核,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四、评审费用
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材料送交3位省外专家评审,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材料送交3位校外专家评审,评审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材料要求
(一)评审材料的原件一套。
(二)《评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份,请参照《评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模板)》填写,简表及模板均可从学校人事处网页中下载。
六、时间要求
(一)破格晋升人员评审材料请于5月6日18:00前报送校职改办(教学9号楼1415室)。
(二)正常晋升人员评审材料请于5月15日18:00前报送校职改办。
西北师范大学职改办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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