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制度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3-03-12]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和监督管理,支部现制定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制度如下:
一、总则
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有意识的加强党性培养,认真参加党内的各项活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入党时支部提出的缺点,有意识地加以克服、改正,并采取了具体措施,有所成效;在党内生活中勇于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学习上勤奋努力,对组织交办的工作能积极完成;及时地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广泛联系同学,自觉成为广大同学各方面的榜样。
二、预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预备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二)预备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6.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7.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三、培养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方面
1.认真参加党内外各项会议和活动,并积极思考,踊跃发言。
2.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每月写一篇理论学习体会。
3.每季度交一篇思想汇报,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
4.关注社会时政热点,党的最新政策文件,召开主题民主生活会讨论交流。
5.关心学校发展,支持理解学校的方针政策,并在广大同学中进行宣传、动员。
6.在日常生活中,讲正气,讲原则,讲党性,维护党的权威。
(二)学习方面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2.学习成绩优异,期末考试平均分在班级中处于中上水平;原则上不允许不及格现象存在。
3.积极进行创新性学习,积极参加学习类竞赛活动,为学校争夺荣誉。
4.开展“一帮一”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帮助学习后进同学,在全班形成一种互助学习的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方面
1.预备党员原则上必须担任学生干部职务。
2.在工作岗位上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努力,勇于创新,富有奉献精神,在工作方面干出成绩。
3.积极参加班级、年级和学院组织的活动,协助老师开展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生活方面
1.生活作风严谨,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无不良嗜好,树立党员良好的外在形象。
2.协助寝室长带领寝室成员创“文明寝室”和“十佳寝室”。
3.寝室无卫生不合格或其他违纪现象。
(五)纪律方面
1.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延长预备期、推迟转正或报告党委组织部,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严格遵守党内纪律,服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
3.遵守党章,维护党的权威。
4.凡学生党员违纪,从重或加重处分,给予行政处分的同学,要给予党内处分。
四、考核办法
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由支部干部组织考核,支部进行评议;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并交由支部妥善保管。
五:管理制度
四、转正制度
(一) 预备党员提出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党的认识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 党支部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三)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同意预备党员如期转正。
1.预备党员宣读申请转正报告,介绍自己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
2.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全体党员讨论。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并对其能否按期转正表明意见。
4.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5.支部负责人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决议,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四) 分党委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党委审批。
(五) 支部负责人及其入党介绍人与预备党员谈话,并提出希望。
五、转正要求
1.党支部应在预备党员期满按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如期转正(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一般应逐个讨论和表决。
3.预备党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大会汇报自身情况。包括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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