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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流程及制度

[发布单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3-03-12]


一、总 

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从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入手。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管理工作,是搞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基础。

二、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通过各班团组织“推优”,上报学生党支部,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后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三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本支部吸纳预备党员严格遵守“培养联系人制度”

(一)培养联系人制度

1 支部由各个培养考察小组组成,各小组设组长一名

组长负责安排本小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及明确联系人的责任;安排学习内容并组织小组进行学习;督促检查小组各成员的工作情况;组长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

2 培养联系人经常同入党积极分子接触和谈心,从政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也要适时直接找入党积极分子周围同学了解积极分子的一贯表现,尤其是注意其在重要活动或关键时刻的表现

3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写出书面材料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由培养联系人做出批注,和积极分子进行沟通交流

4 培养联系人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5 每学期各小组至少组织学习三次,学习内容主要为党史党章知识,时事政治,或交流思想

6 各小组根据实际的培养考察情况进行推荐,对被推荐者支部组织一次综合考察,最终确定发展对象

7 每年三月底,五月底,十月底,十一月底各发展一批预备党员

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过程中,要做好“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培养人联系人责任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等情况;二是坚持定期汇报思想制度;三是坚持认真评阅思想汇报制度,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四是坚持定期组织学习制度;五是坚持如实记录培养考察情况制度

(二)培养联系人的责任

1 要准确详细掌握所负责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

2 时刻关注积极分子,对其各方面所遇到的困难要给予帮助。在长时间的培养中,帮助其客观地认识党,使其有明确纯正的入党动机;帮助其学习了解基本的党史党章知识;共同探讨时政要闻,帮助其培养关注时事政治的兴趣

3对待工作要认真负责,详细做好每一次培养考察记录

4主动联系入党积极分子,认真评阅其思想汇报

5 向组织如实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对所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负责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

1 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培养后,能够正确客观地认识党,要有明确纯正的入党动机;了解基本的党史党章知识,并要求能够客观评价一些历史事件;关注时政要闻

2 主动提交思想汇报,汇报自己的学习心得,思想变化

3按时参加小组学习,讨论时要积极发言

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一次者,取消本次推荐资格;无故两次不参加组织学习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4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民意测评

民意测评能够客观地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群众基础,在考察制度中指出,真实有效的测评结果最终决定积极分子能否成为发展对象,为确保公正合理,对测评的方法及最后结果的确定提出以下要求:

1 在一个阶段考察结束确定发展对象之前,支部安排各班进行测评(各班安排两人负责)

2负责人须向该班同学说明民意测评的重要性,务必使同学们积极配合,认真对待

3支部统一制作测评表,按班级积极分子人数的60%(四舍五入)进行投票

4班级参加测评的人数要占本班总人数的80%以上,否则视结果为无效

5最后综合各种因素,对结果全面分析,进行修正

6 班级负责人向支部汇报测评结果时,须注明该班总人数、实际参加测评人数、入党积极分子总人数、投票可选积极分子人数、各积极分子的支持者人数及相应的支持率等

五、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通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教育,参加党校培训班并合格(结业)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计算五项评分后,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经基层党委审核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1、民意测评处于本班中上水平,总评的占30%

2、认真学习专业文化课,成绩排名在本班50%之前,总评的占30%

3、在校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推荐时,征求班委意见),不旷课不旷操。

4、对班级、学院、学校、社会有突出贡献者(获得学校以上优秀奖励的)总评的占15%

5、党小组考察推荐,总评的占25%

六、预备党员

(一)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以下工作:

1 政审。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填写《发展党员政审表》

2 公示。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为7

3 基层党委预审。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及政审情况等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

4 党委组织部审批。基层党委审核同意后,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及基层党委审核报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经审核同意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 确定介绍人。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介绍人

2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填写意见

3 支部大会讨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有关入党材料,报基层党委审批

4 基层党委指派专人谈话

5 党委审批

6 新党员宣誓。支部召开大会宣布预备党员名单,组织新党员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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